黑鹰防身器材网欢迎您!公司主要经营:电击器,电警棍,电击器,电击防身器,电击棒,电击棍,电棍,电棒,喷雾辣椒水,防暴消防枪等防身产品。

您现在的位置: 电击棒 > 防身知识 > 个人防身技巧 >

小巧的防身武器,

来源:http://www.yungou668.com/ 发布时间:2020-06-29热度:
(1)电木昆就行十几厘米长方便携带(2)电击器。(3)小刀(4)单指的指虎(5)喷雾辣椒水催泪剂一般都用什么防身武器比较安全又保证!(1)建议是防狼喷雾,便于携带与使用且效果好防身武器的...

(1) 电木昆就行 十几厘米长 方便携带

(2) 电击器

(3) 小刀

(4) 单指的指虎

(5) 喷雾辣椒水催泪剂一般都用什么防身武器比较安全又保证!

(1) 建议是防狼喷雾,便于携带与使用且效果好

防身武器的种类如下:电击棒电击棒、戒指类、防卫笔、防狼喷雾类。

1、电击棒,这个广为人知,不过规格太小的电不麻,规格太大又携带不便。

2、虎二叉,双指扣握,利用前端双叉插,平时可作为钥匙扣的装饰品。

3、戒指类,如铆钉戒指、虎指、骷髅戒指等,除了骷髅戒指是钝器敲击类,其它一般都跟虎二叉类似是插击,伤及皮肉。

4、防卫笔,用不锈钢、高硬度合金制成,使用时用插击,并有钝器伤害效果,平时可作为普通笔写字。

5、防狼喷雾类,如辣椒水、胡椒喷雾

防身武器是其次,自己的安全意识才是关键。

(2) 在中国你携带的防身武器可供选择的种类几乎没有,因为国家法制不允许个人拥有危害社会及公共安全的武器,但是你可以通过几种方法来实现防身:

学习一些搏斗的技巧,还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防狼喷雾、辣椒水等自己没有一定的能力尽量不要使用,以免适得其反;

电击器,甩棍等物品自己没有一定的能力建议不要使用,这类物品属于国家管制类物品,使用不当易成为对手控制你的武器。

(3) 就单人防身武器来说,要保证三点:合法,防护,便捷

1、合法:我国对于刀具等有杀伤性的器械,管制的非常严格,其中包括刀具、警用企业等。

2、防护:首先防身武器要符合防身的最低需求,不能是进攻性武器,在法律规定中,对于防卫过当中包含了使用器械的规定

3、便捷:月刀年棍一辈子枪,上手慢需要大量练习的装备不适合。

综上所述

1、如果女生可以准备喷雾,刺激性性强的香水。

2、男生可惜选择金属质地防身笔等。

3、车载可以选择方向盘锁,灭火器,还有过去的保健球,也不再管控之列,杀伤性不低,俩铁球威慑力也很强,也可以选择金属链挂饰。 (4) 弹簧刀,不要太长,以免伤及他人生命。平时折叠装在口袋,有需要时可以随意发挥。

(5) 1、最安全的我觉得就是防狼喷雾吧

2、但是很多安检都过不去,可以带点辣椒水 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正当防卫?

想问:如果遇到持刀抢劫的,我用自己的防身的武器(匕首)将抢劫的人杀死,我算不算正当防卫?

(1) 这可不能算是“正当防卫”了,最轻也要视为“防卫过当”,搞不好,要被法庭视为“故意伤害致死”或者“故意杀人”呢。对于“防卫过当”是否要负刑事责任,那要看当时持刀抢劫的激烈程度,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对你的人身安全(主要)造成威胁和伤害情况了;至于民事责任,那就要看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和法庭的意志了。对于“正当防卫”,法理上认为:受害人通过一定的方法和途径,使犯罪嫌疑人停止对受害人伤害或丧失伤害能力的行为。也就是说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或造成人身安全伤害,当犯罪嫌疑人停止对受害人伤害时,正当防卫亦应停止,或者受害人不得采取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正当防卫”,是防卫,即保证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是攻击。所以,不能够对犯罪嫌疑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或造成伤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降低或者消除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已经构成的威胁和伤害的可能。如果,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生命财产进行伤害来达到保全自己为目的,那这里面就包含攻击的成份了,这是不可取的。另外,当犯罪嫌疑人持有凶器时,受害人也是可以采用与之相应的工具进行自卫的。但有三点必须注意:绝对不得超出法律允许范围;不应过分超过犯罪嫌疑人持有的凶器的杀伤范围;绝对禁止对第三方造成伤害。(举个例子,犯罪嫌疑人持刀,通常认为受害人也可持刀,且不伤害第三人,应尽力不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伤害;但是,受害人绝对不能持有枪支、手榴弹)

其实,就法律而言,其首要目的是防止犯罪事件的发生、发展;再次是降低犯罪的严重后果;最后才是惩罚罪犯。对于这些,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一样的,这是法律的本质。但是,由于国家体制和国家制定法律的基础不同,这就在各国的法律上产生了各国法律本质上的不同(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甚至是国家而言,都是要面对的问题,也是很难解决的。另外,现在就我个人认为,中国的法律是有一定问题的,例如:交通法的制定基础是照顾弱势群体,而不是追求事件的真实和法律的平等。虽然这个例子没有书面证据证明我的说法,但是一些实际事例和某些领导的讲话确实如此。说白了,法律制定不和理,再加上(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无法可依,就出现了类似“正当防为的问题”。不过,一般认为美国和欧洲的法律整体是比较全面和先进的,不过美国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大欧洲是一家亲了。我们才有58年。

(2) 被人持刀抢劫时用手中的刀捅死对方属于正当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4102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也就是说你用电锯把他锯成两半你都是正当防卫。当然重点在于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他停止了就不能再杀了。

(3) 能跑不跑算正当防卫是跑不掉了死路别人动刀你可以杀

(4) 如果你没有致人于死地的意图,只是伤了他,但他在逃跑的过程中死亡的,算是正当防卫。如果当场毙了他,算是防卫过当。很有可能要赔偿那老兄的家属一笔数目不小的银子,判不判刑另说。

按常理说,在那种情况下,正常的人只会想到逃命,所以不会将歹徒怎么样的,更不会想到要杀歹徒的。如果你当时杀了他,那就说明已经超过了正常的范围了。

(5) 属于正当防卫,但也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具体细节还需要你进一步明示。

本文地址:www.yungou668.com/a/grfsjq/495.html

责任编辑:广州金龙